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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关于分类优化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教育脱贫攻坚精准资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教工〔2021〕156号)及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对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原则:

“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精准识别,维护学生自尊,保护学生隐私,实行学生民主评议和学院指导认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依据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

三、认定对象及认定等级

(一)认定对象。2023-2024学年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本科在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等级。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或享受特殊困难补助。

时间

工作安排

10月7日-10月11日

1.学院下发认定通知。

2.成立认定评议小组:

(1)学院层面:成立以学生主管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年级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

(2)年级层面: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人数占年级总人数的10%〕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3)班级层面: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宿舍分布等)等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参与认定的班干部或学生代表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要求回避),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组成员名单。

3.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1)政策宣传: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政策规定;

(2)学院层面:召开全体年级辅导员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工作会议,进行政策宣讲、答疑和工作安排,向全体学生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3)班级层面:各班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后附主题班会建议提纲),向全体学生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4.本人自愿如实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出认定申请,申请表交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5.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12类人群相关信息,学生提交的认定佐证材料,暑期走访情况等,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初评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认定结果,并报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复评,评议过程中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

6.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本年级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复审。

10月12日-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初步确定学院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把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或隐私,只公示姓名、学号、年级班级和等级,公示期结束应第一时间撤掉公示信息。

10月18日18点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核

10月18日-10月25日

1.学生工作部(处)复审认定学生名单、等级和相关材料。

2.召开部务会审议认定名单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建档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结果作为确定各类资助对象的依据。

10月26日

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合理分配各类资助资源的前提。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安排专人负责认定工作,务必通过主题班会、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向学生做好政策宣讲,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知晓政策内容及认定工作流程,同时要“以评促学”,通过挖掘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奋斗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精准解读,科学认定。各年级各班级应认真学习《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政策文件,精准把握政策,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建议提纲》(附件2)开好主题班会,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开展认定工作。要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各项信息,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一定要深入学生,谈心谈话、掌握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突发情况,进一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严格把握违反校纪校规、过度消费或其他不符合认定要求的情况,切实做到认定结果符合学生困难客观事实,贫困等级认定符合政策要求,确保认定公正、透明、规范、精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其家庭经济状况,如上学年义工完成情况等不能与认定挂钩,但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等评审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义工完成情况、平时表现等挂钩。

(三)把握重点,确保全覆盖。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要予以认定,若本人不申请或其他未能认定的情况,学生本人要提供情况说明(学生、家长均签字)

结合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信息,对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的且已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年级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等级认定;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到突出重点、确保全覆盖、统筹兼顾、无一遗漏,同时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突发困难、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依据政策,动态调整。各年级要设法掌握老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依据上级政策,及时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确保“因需而助、应助尽助”。

(五)加强监督,平稳认定。各年级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务必做好舆情预防、监控和处理工作。针对学生的反馈意见和合理诉求,年级要重视必须妥善处理,做好解释工作。在年级无法给出合理答复的情况下,由年级第一时间提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处理,避免一切不良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六)加强教育,完善管理。各年级要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求学。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观念,积极参加义工岗及其他劳动教育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要做好认定和资助管理,对于不诚信现象应坚决抵制,学校将不定期通过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等方式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该生本学年认定及评奖评优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A4正反打印(不能修改格式、不能超出两面)。学生签字和日期处手签,其他部分打印。

新申请认定的学生需提交申请书(用工程大信纸手写,题目为申请书,落款为姓名、日期);新申请认定学生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1份;

3.《西安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1份;

4.各班级《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5)

5.《西安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电子版1份(附件6)

6.班级民主评议成员名单公示截图、班级认定结果公示截图、班会照片的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注意:全体参加此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都需要如实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其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发放名单中学生除外);2022-2023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不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年级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于10月11日21:00前报送以上材料。

以年级为单位,纸质版材料交至两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fzxyzzgz@163.com,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要加上年级班级前缀(如:2021级纺织工程2101班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本项工作咨询热线:029-83239134或18700843932,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建议提纲

3.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4.西安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6.西安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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