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2022-05-26    点击:/ /

一、复试考核方式和时间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2022年5月27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会议)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满足远程面试相关硬件、软件要求,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熟悉系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网络远程面试顺利进行,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进行面试或面试失败,责任由考生承担。

复试前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提前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的网络设备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复试期间预留应急联系方式:13572945431

二、复试内容

1个人情况介绍

2汇报未来研究计划

考核形式:PPT汇报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汇报不超过15分钟,提问5分钟

三、复试前准备

(一)复试设备及环境准备要求

1、考生需要准备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的电脑(台式机、笔记本)或智能手机,保障视频和音频的传输。电脑操作系统应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带宽接入。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摄像头、麦克风。将腾讯会议个人账号头像设置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备注为实名。

复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监控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距离1-2米,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面试环境,确保面试考官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

2、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宿舍)准备综合考核。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界面,不得人为中断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面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需确保面试环境中无其他人员进入。

3、考生应提前确认面试环境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面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4、面试过程中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音乐、闹钟、锁屏等可能影响正常面试的应用程序以及设备内其它应用程序的消息提醒等功能。

5、考生每次登录计入面试会议间需要进行实人验证。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对证摄像头,保证能看到本人头像及身份证头像信息,由考官完成人像认证。

6、提前设置好个人账号,分别命名为:考生姓名1,考生姓名2;如:张三1,张三2。

(二)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签字笔1只、白纸一张。

(三)提交面试有关材料(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要求进行相关复试资格审核,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指令。

3、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提前登录系统候场。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复试工作人员通知加入线上复试会议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时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头饰等,复试全程不允许佩戴耳机。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改变人像、变声。

5、考生复试时,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考生复试场所周围不得有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复试开始后,考生全程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应保持注视主机位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独立空间,禁止他人员出入。若有违反,视为违纪。

7、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四、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择优录取。

1.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5日内,学院须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安工程大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面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六、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网站和招生工作群内公告通知,腾讯会议账号等工作信息会及时发布。

本办法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029-82330365

若因疫情原因无法接听,请联系:13572945431

2举报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029-8233016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30076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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