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标志性学术成果奖励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标志性学术成果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9-83239129
地址:金花校区纺织楼4楼413室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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