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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0-10-15    点击:/ /

西安工程大学

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奖助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工程大研字〔2019〕62号附件2)。

二、参评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取得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可参加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

陕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39人,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科(类别)及学生情况,全校按1:1.2的比例拟定46名候选人推荐名额(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学生依据申报条件,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同时,建立“直通车制度”,对于符合直通车条件的研究生不占学院指标,经学院审查合格,直接进入学校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和直通车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统筹全校名额,差额评选,由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39名获奖学生名单。

四、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工作安排

10月12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各学院下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金额。

10月12日-

10月20日

1、各学院公示相关材料(包括评审实施细则、本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2、各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3、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4、各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院公示(布告栏、学院网站,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申诉。

5、初评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包含学院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表)。

10月20日-31日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评奖学生材料。

2、召开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审定获奖名单。

3、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2日

上报教育厅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学校《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工程大研字〔2019〕62号附件2)文件要求。

(二)自愿申请原则。逾期未提交全相关参评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的参评参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理。

(四)学校、各学院推荐名单需在全校、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审结果,以及拟推荐人的有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等评审依据,以便公众监督。

(五)所有成果以上一年度评选文件下发之日(2019年10月8日)至本年度评选文件下发之日(2020年10月12日)有效。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录用通知无效);检索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专利、各类获奖以证书为准。

(六)加强考察申请参加评选(含直通车制度参评)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学术道德水平,内容涵盖研究生思想道德素养、理想信念、学术规范、心理健康、劳动意识、综合素质、标志性学术成果水平等评价。同时,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研究生标志性成果进行评审。

(七)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报送附件2、3、4、5、6、7、8、9(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

2. 学生参评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论文必须提供发刊全文的复印材料,其它材料提供证明、证书复印件(需导师签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成果审核表(需辅导员签字)。

六、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

联系电话:62779206

办公地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

临潼校区22-8楼-144室

附件:1.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

2.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成果审核表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成果统计汇总表

6. 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汇总表

7. 学生思想政治及学术规范鉴定表

8. 培养单位研究生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9. 培养单位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决议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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