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十一期 发展对象培训班(金花校区)的安排意见 【2016】8号

2016-11-02    点击:/ /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省和我校“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党校工作计划安排,定于10月下旬举办我校第五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金花校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培训班由西安工程大学党校主办,艺术工程学院党校分校承办。

二、金花校区教职工和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考察满一年以上并被党组织列为近期发展对象且政治审查合格,经推荐可参加本期党课培训。

三、本期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培训教材,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教学内容进行专题讲授,通过对发展对象进行系统的党的理论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四、本次培训采用电视观摩、专题授课、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实地参观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试和综合考核。

五、本期培训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9日在金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按教学计划进行。

六、培训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重视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安排辅导员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各院(部)级党组织对培训期间学习和讨论的时间、地点及考勤等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安排。

2、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本学期确定的发展对象情况,将本学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时归档,并报组织部备案。

3、各单位指定的此次培训班负责人每次课前要检查本单位学员的出勤情况,及时上报考勤及讨论记录。教育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凡无故缺课达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4、各党校分校要认真做好相关材料(参加党课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党校学员登记表、课后讨论学习记录、考勤记录、试卷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5、各单位请将《第51期发展对象参加党课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于2016年10月21日(周五)16:00前交至艺术工程学院213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2216058586@qq.com。

培训联系人:蔡 洋 电话:18991972003 82330562

办公地址:艺术工程学院213办公室

                 西安工程大学党校

                                   艺术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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