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6〕19号)、《西安工程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西工程大学字〔2024〕20号)有关规定。
二、参评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习年限内且取得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可参评。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6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 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6 人。学校综合考虑学院学生人数及学科情况,分配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2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等额名额6名,竞争性名额4名。学院学生依据申报条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学校竞争性评选候选人评审时,将同时评审出5 人为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依序递补人选,待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递补人选荣获本年度“西安工程大学校长奖学金”,最多不超5 人。
四、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一)9月10日前
学院下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知。
(二)9月11日-9月24日
1.学院公示相关材料(包括评审实施细则、本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并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3.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确定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9月25日-10月23日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等额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条件。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邀请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推荐的
学校竞争性评选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差额评选。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
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获奖名单及递补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6〕19号)、《西安工程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西工程大学字〔2024〕20号)有关规定。
(二)学院要广泛动员、广而告之,确保学生知晓,不漏一人。逾期未提交全相关参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院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审,严格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四个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下一年度获奖名额。
(四)学院要严格过程管理,规范做好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学术规范鉴定、评审情况备案、评审决议签署、公示接受监督等工作流程,相关材料需留存备查。
(五)参评学生所有成果有效期限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9日。学生参评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论文必须提供发刊全文的复印材料(含期刊封面、目录),其它材料提供证明、证书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认定)。
(六)学院要全面考察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确保优中选优。
(七)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于9月11日上午2:00前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至金花校区纺织楼413办公室,具体如附件2至附件4所示(含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后续按要求提交。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本人参评成果支撑材料1 份。纸质版需导师签字
确认,电子版每人做1 个PDF 文件,命名:××学院+姓名+学号;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26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5.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校竞争性候选人成果统计汇总表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