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公示

全体本科生:

为更好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专题研讨会,对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开展大讨论,广泛听取意见。2026年7月1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现作如下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具体方式可前往纺织楼420办公室或致电029-83239134。公示期过后,将不再受理。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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