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1-19    点击:/ /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2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有关规定。

二、参评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以及博士研究生。

取得学籍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可参加本年学业奖学金评定。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0.8万元,二等每生每年0.6万元,三等每生每年0.4万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1.5万元,二等每生每年1万元。

四、名额分配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为48.6万元,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为18万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参评年级规模、学科专业分布、学术成果质量数量等确定学院分配方案。其中硕士研究生一等奖不超过总额度的20%,二等奖不超过总额度的30%,具体名额方案如下表:

纺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共46万元,学生总人数208人)

2022级

班级

人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获奖

总人数

奖学金

覆盖率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2022级1班

43

2

16000

4.65%

5

30000

11.63%

25

100000

58.14%

32

74.42%

2022级2班

43

2

16000

4.65%

4

24000

9.30%

26

104000

60.47%

32

74.42%

2022级3班

16

1

8000

6.25%

2

12000

12.50%

8

32000

50.00%

11

68.75%

小计

102

5

40000

4.90%

11

66000

10.78%

59

236000

57.84%

75

73.53%

合计金额

342000



2023级

班级

人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获奖总人数

奖学金覆盖率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名额

金额

获奖比例

2023级1班

36

2

16000

5.56%

4

24000

11.11%

4

16000

11.11%

10

27.78%

2023级2班

46

3

24000

6.52%

5

30000

10.87%

2

8000

4.35%

10

21.74%

2023级3班

24

1

8000

4.17%

3

18000

12.50%

0

0

0.00%

4

16.67%

小计

106

6

48000

5.66%

12

72000

11.32%

6

24000

5.66%

24

22.64%

合计金额

144000



总计

208

11

88000

5.29%

23

138000

11.06%

65

260000

31.25%

99

47.60%

总计金额

486000

总计金额占比


18.11%

28.40%

53.50%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博士研究生一等奖不超过60%,具体名额方案如下表:

纺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共18万元,学生总人数14人

班级

人数

一等奖

二等奖

获奖

总人数

奖学金

覆盖率

名额

金额

获奖

比例

名额

金额

获奖

比例

2022级博士1班

5

3

45000

60%

2

20000

40%

5

100%

2023级博士1班

9

5

75000

55.56%

4

40000

44.44%

9

100%

小计

14

8

120000

57.14%

6

60000

42.86%

14

100%

总计金额


180000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能够依照培养计划和导师安排正常开展学习、科研和实践工作;

7.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发表的论文及授权专利必须是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在校期间曾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门次、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

5.参评学年由于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疾病等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的未在校学习者;

6.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者;

7.奖学金参评资格被导师一票否决者;

8.硕士、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单科成绩出现低于 70 分者。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评定,不足10人可并入学院相近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评。

六、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一)11月19日前

学校向学院下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金额。

(二)11月20日-11月28日

1.学院公布相关材料(包括评审实施细则、本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2.11月19日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3.11月20日中午12:00之前,研究生本人递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相关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

4.11月21日至22日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11月22日至28日学院公示(布告栏、学院网站,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申诉。

5.11月28日将初评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11月29日-12月8日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评奖学生材料。

2.上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并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各班级要广泛动员、广而告之,确保人人知晓,不漏一人。逾期未提交全相关参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班级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严格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等四个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院要通过布告栏、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开本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不得在没有提前公布评审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的情况下组织申报、评选工作。

(五)获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每学年需完成60小时“三助”岗位的义工岗工作。

(六)学院要统筹好研究生奖励政策实施,做好政策解答和咨询,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1.附件4: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附件5: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信息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导师签字)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班长需汇总统计以下材料,发送电子版

1.附件6: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数量汇总表;

2.附件9: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附件10: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汇总表;

4.评选学业奖学金所用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表。

各班级要严格按时、规范报送有关材料。学院拟于11月22日上午10点在纺织楼404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各班班长携带以上材料参会进行评审。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上一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标志性学术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社会专项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