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1-04    点击:/ /

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

接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47个。根据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现需补充候选人,现将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13日)相关要求。

二、候选人推荐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可参评本年度国家奖学金。

三、候选人推荐方式

此次候选人推荐,学院采取申请审核制,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研工部进行资格复审。

四、评审工作组织与安排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推荐的评奖学生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成果进行认定。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学院两次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一起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听取工作汇报,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广泛动员、广而告之,确保学生知晓,不漏一人。逾期未提交相关参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所有成果有效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3日。论文必须提供检索证明、发刊全文的复印材料(含期刊封面、目录),其它材料提供证明、证书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认定)等。

(三)学院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应包括评审结果,拟推荐人的有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等,以便师生监督。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于11月5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至金花校区纺织楼413办公室,具体如附件2至附件4所示(含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后续按要求提交。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成果审核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思想政治及学术规范鉴定表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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