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4-05-22    点击:/ /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孙润军

副组长:樊威

成员:孟家光、李龙、谢光银、刘哲、刘呈坤、陈莉、陆少锋、师文钊、韩玲、吕钊、景军锋、武占省、贺辛亥

秘书:刘瑾姝

二、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4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招生计划为14人。

(二)复试分数线

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具体分数线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复试考核方式和时间

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4楼404会议室

复试期间预留应急联系方式:13572945431。

(四)复试内容

考核形式:PPT汇报

PPT内容要求:每名面试考生准备PPT,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陈述,陈述内容包括:(1)中文个人自我介绍(2)学习与工作经历(本科、硕士、工作)(3)科研成果(均需要注明自己排名及贡献)(4)本人拟开展的科研计划(5)个人发展规划或自我评价。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汇报不超过15分钟,提问5分钟)

、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择优录取。

1、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原则上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业务二、业务一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

3、原则上2024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博士,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中,遴选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优先第一志愿生调剂相同专业方向导师。

4、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相同方向的其他考生根据复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优先替补录取。

5、复试结束后5日内,学院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规处理

1、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3、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六、相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网站和招生工作群内公告通知,报名考生请加入我院2024年博士招生QQ群:179847150,以便交流沟通。

本办法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

咨询电话:029-83239130,应急联系电话:13572945431,监督电话:029-83239122,校研招办电话:029-81369220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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