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为表彰研究生中政治坚定、德育先进、成果突出、表现优异的优秀个人及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先进集体,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中《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开展评选。
二、参评范围
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以及二年级及以上班集体。
三、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各学院分别按当年参评人数比例的10%和5%等额评选,学校分配我院推荐优秀研究生21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1名。
学校按照每个学院1个先进集体的标准,拟定13个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学校对推荐研究生先进集体进行综合评审,差额评选,最终评定10个研究生先进集体。学校分配我院推荐先进集体1个。
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 干部 |
先进集体 |
2021级硕士研究生 |
10 |
6 |
1 |
2022级硕士研究生 |
10 |
5 |
2022级博士研究生 |
1 |
0 |
0 |
四、工作程序
(一)11月15日前
学校向各学院下达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分配名额。
(二)11月15日-11月22日
1.学院公示相关材料(包括评审实施细则、评审时间安排、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名额)。
2.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3.研究生本人、班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应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材料。
4.学院组织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布告栏、学院网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不少于3个工作日)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班集体申诉。
5.初评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11月23日-11月30日
1.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参评学生、班集体材料。
2.审定获评名单,并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两者不可兼得。
(二)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文件中《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在此基础上可以制定本学院的评选细则。
(三)广泛动员、广而告之,确保人人知晓,逾期未提交相关参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严格遵循平等、回避、公正等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所有荣誉的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评审结果,以及拟推荐人的有关基本信息情况,以便师生监督。
六、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学生于11月21日16:00之前将优秀研究生(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附件3)及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审批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附件4、5)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金花校区纺织楼420办公室杨浩琛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991973576@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材料)。
附件:
1.研究生个人荣誉、集体荣誉评审条件
2.西安工程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3.西安工程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4.西安工程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审批表
5.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