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核方式和时间
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复试地点: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4楼404会议室
复试期间预留应急联系方式:13572945431。
二、复试内容
1、个人情况介绍
2、汇报未来研究计划
考核形式:PPT汇报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汇报不超过15分钟,提问5分钟)
三、复试前准备
(一)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签字笔1只、白纸一张。
(二)提交面试有关材料(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要求进行相关复试资格审核,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水平,择优录取。
1、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原则上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业务二、业务一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
3、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专业方向中,遴选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
4、复试结束后5日内,学院须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安工程大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面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六、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网站和招生工作群内公告通知。
本办法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029-83239130
应急联系电话13572945431
2、举报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029-83239122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3239223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