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要求,学院积极开展了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申请、年级推荐、学院推荐,学院共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56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共计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11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苏娜、曹鑫、刘要
地 点:临潼校区行政楼134办公室
金花校区纺织楼420办公室
电 话:029-62779010
邮 箱:fzxyzzgz@qq.com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